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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家长应该怎么做互动留言
发布时间:2022-10-13  浏览:310 次    字体大小 :

阜阳市关工委家教讲师团  张乐群


我作家教报告,或和青少年谈思想道德教育,几乎每次都讲解中国人几乎都会背诵的《三字经》开头的几句:“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讲关于人性的基本理论:孟子的“性善论”,孔子的“行近论”,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不善不恶论”,讲人的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人既有善性,又有恶(兽)性,如好逸恶劳、贪生怕死,贪图享受:贪玩、贪吃、谈钱,好好色、恶恶嗅等,讲如何做到好而不贪:好玩而不贪玩,好吃而不贪吃,好钱而不贪钱,好色而不贪色,好酒而不贪杯,也举一些典型案例,引起家长和青少年重视思想道德教育和良好道德习惯的养成,认识到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只学文化科学知识,挣大钱,做大官,吃喝玩乐,重点是修身养性、扬善抑恶,扬善性,养人性,抑恶性。

可能很多人读了《三字经》开头的几句话,以为“人之初”就是“性本善”的,对教育家荀子的“性恶论”理解不深。近日,读了“学识有道”发布的小豆子妈妈的“原来,人间真的有魔鬼”的文章,引起我重申开头的观点。

小豆子妈妈“原来,人间真的有魔鬼”的文章说了几个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让人触目惊心的几个案例,充分证明了荀子“人性本恶”的观点。现简述如下。

一是“21岁的她,竟然差点被一个12岁的小学生强奸了”。

8月7日夜里,女孩下班回家。刚走到家楼下,突然一双手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开始女孩以为是哪个熟人和她开玩笑。可对方非但不松手,还粗鲁地拖拽她往前走。当时正是生理期第一天,又上了一天的班,女孩浑身疲乏,无力反抗。中途她也想过拿手机求救,但手机已被对方夺走。就这样,身后那人将她拖到了路边的草,扑在了她身上,开始撕扯衣服、亲吻、摸胸。在这个过程中,女孩一直在喊救命。幸运的是,有人听到了女孩的呼救声,并询问女孩的情况。眼见事情暴露,对方急忙逃走了。女孩这才得救。此时的女孩已经伤痕累累,背上、手上、腿上全是伤口,让人触目惊心。

后来,女孩打电话报警。警察很快找到了嫌疑犯。这人和女孩差不多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女孩以为对方至少已经十五六岁了,可让她无法接受的是——这个企图强奸她的坏人,只是一个12岁的小学生。由于未成年,警察对他批评教育一番了之。警察告知女孩,小男孩此前就做过类似的事。可是父母不愿意管他,也不讲理,听之任之,小男孩也就愈发无法无天起来。

一个12岁的男孩,对着一个成年女性,都稳占上风,如果他的目标是未成年女孩,这些女孩还有活路吗?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严加教育,这个男孩内心的恶念一定会潜滋暗长,驱使他在歧路上越走越远。

二是湖南一个12岁的男孩,因为被母亲抽打,提起菜刀就砍杀了母亲。事后,男孩云淡风轻的说道:“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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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广西一个读小学的13岁女孩,残忍杀害并肢解了自己的同班同学。而起因仅仅是因为她嫉恨对方长得太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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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常州15岁少年在小区内强奸一名7岁女童。事后将其从25楼推下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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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陕西6名未成年人强迫初中女孩卖淫。遭反抗后,轮流用皮带、砖头和拳脚将女孩活殴致死并掩埋。

六是“甘肃活埋案”。14岁男孩伙同7个未成年伙伴,殴打并折磨21岁小伙整整两天后,将其活埋致死。仅因小伙疑似跟踪了自己的女朋友,遂为情寻仇、痛下杀手。

桩桩件件,实在令人毛骨悚然。小小年纪的未成年人,他们的手段之残忍,心思之缜密,让成年人都不免感到害怕。

 值得庆幸的是,2021年6月1日,最高检发布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其中有一则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这让我们逐渐认清一个事实:孩子的心理越来越早熟,青春期也越来越提前。即便是10岁的孩子,也不能再以“懵懂年纪、无知幼童”的标签来看待了。

未成年犯罪,缘何频发?因为有些家长不重视家庭教育,或者只重视知识教育,忽视道德教育,也许和学校重智轻德的应试教育有关。现在的孩子不同往日,相较于我们田地里推推挤挤、翻滚打闹的童年,现在的孩子是伴随着发达的物质经济、广博的信息内容和飞速运转的互联网成长起来的。不少孩子,虽然看似只有十几岁的年纪,但很可能已经拥有成年人的身高,成年人的体型,成年人的心智。他们,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个小孩了。

可是,在身高、体力与接触的信息流与成年人不遑多让的同时,这些孩子却缺乏“成人”的重要特质与内核——他们缺乏对情绪的控制,自制力差,行事鲁莽,容易走极端。他们不懂合理运用自身力量,习惯用暴力解决问题,做事不计后果。他们缺乏明确的是非观,容易被外界不良信息挑唆、鼓动。他们缺乏对生命的敬畏,有一种近乎幼兽般单纯且无知的残忍。他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淡薄,甚至对犯罪性质毫无认识,以为杀人放火都不算什么大问题。

未成年身上的恶,是最没有分寸、最不讲底线、最凶狠的。他们这种完全不加掩饰的、发自本心的黑暗面,一旦释放出来,往往比成年人的恶,来得更惊悚、更可怕、更瘆人。就像《犯罪心理学》里写的:“他们没有预谋,没有计划,多是因为某一个情景,或是因为某一件事情,或是因为某一句话语,触发了心底的魔鬼。”

更可怕的是,部分孩子还会仗着社会和法律的宽容,为非作歹。17岁的贵州男孩白中杰因交友不慎加入犯罪团伙,2010年以来,在多地连续实施抢劫,作案6起,杀害9人。被抓时,仍旧向警方大声叫嚣:我未成年。

法律给他们的保护,他们不一定知道珍惜,反而让他们无所顾忌。电影《误杀》里面有一句台词:“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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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好在,2021年3月1日开始,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14岁,下调到了12岁。

这意味着,“他年级小不懂事”、“他还只是个孩子”,不再是未成年罪犯的保护伞。哪怕是个孩子,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恶就是恶,不分年龄。希望每一个作恶的人,都能得到严惩,每一个无辜的人,都能免受伤害。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家长应该怎么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依法、科学育好娃。

1、教育孩子,当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教孩子做一个正直、良善、有担当的人,是为人父母的职责所在。也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共筑一道关于爱与守护的墙。(1)教给孩子基本的道德感和法律意识,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2)言传身教地给孩子做榜样,让他们从父母身上习得温良、坚韧、美好的品质。(3)建立奖惩制度,赞赏孩子的善良,批评孩子的不当,让他们明辨是非。(4)学会对孩子说“不”,而非一味纵容,让孩子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

2、告诫孩子,远离品行不端的人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告诉孩子,交友时要擦亮眼睛,交诤友,不交损友。别被所谓的“朋友义气”绑架,拒绝在朋友的挑唆下,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不良行为。在生活与学习中,遇到情绪暴戾、行为极端、冲动易怒的人,要提高警惕,主动远离。要让孩子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对于心中有恶的人,同等的善换不来同等的爱。

3、给予孩子,最坚定的守护

请告诉孩子:当生命遇到威胁时,千万不要硬碰硬,及时认怂,避免正面冲突,寻找机会逃走。如果对方穷追猛打,一定要尽量跑到人多、公开的场合,寻求帮助。在日常相处时,也一定要多多对孩子说这一句话:“当你遇到问题、遭受伤害、或者无助的时候,一定要告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永远会保护你,当你最坚实的后盾。”给足孩子安全感,孩子遭遇困境时,才有向你开口求助的底气。

一句话,不能重视知识的学习,更要重视做人的教育。即开头的观点:教育的根本目的不是只学文化科学知识,挣大钱,做大官,吃喝玩乐,重点是修身养性、扬善抑恶,扬善性,养人性,抑恶性。努力做到好玩而不贪玩,好吃而不贪吃,好钱而不贪钱,好色而不贪色,好酒而不贪杯。